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滄州市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滄州市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為改革完善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冀政辦發〔2019〕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改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堅持社會共治、公開公正,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效能。通過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提高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底,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整合執法監督力量,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為實施健康滄州戰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完善醫療衛生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誰主管、誰監管,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在不單設實體性辦事機構、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依托現有資源,建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醫療衛生行業監管局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綜合監管的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實行統一監管。落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和內部管理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醫療衛生行業組織自律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完善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加強醫療健康服務投訴舉報平臺建設,加大對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過程監管
1.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進一步優化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和藥品器械等服務要素的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依托滄州市政務服務網,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優化規范審批條件、程序和時限。推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資質證書“多證合一”,實行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配合,分工負責為各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下同)
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健全地方法規、技術標準和相關制度。協同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業機構規范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定期發布醫療服務與安全報告。加強醫療機構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要求。堅持信息化監測和現場檢查相結合,建立醫療機構重點部門、專業、崗位、環節和高風險人員的監控機制,確保醫療質量。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實行同等標準,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3.加強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監管。強化藥品質量監管,重點加強對通過一致性評價并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中選藥品的監管。規范藥品遴選、采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評價,強化藥事管理和藥事服務。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處方點評制度。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機制,加強輔助用藥、血液制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和高值醫用耗材等動態監控,對發現超常使用的藥品耗材,組織開展合理性評價,對不合理使用情況進行約談或處罰。對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陽性率等指標進行監測,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并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監管和審計監督。推進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加強成本監測和控制,規范支出和結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報告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強化監督和考核。落實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完善補償機制。加大對公立醫院人員支出、藥品和耗材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長期負債、資金結余使用、對外投資以及資產核銷的監管力度。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審計局、滄州海關、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5.加強醫療機構分類監管。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納入年檢和年報的主要內容,規范資金用途,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余用于分紅或變相分紅。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項目、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嚴懲。(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6.加強醫保資金使用監管。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全面推開醫療保障智能監控,完善醫療保障與衛生健康信息系統對接機制,實現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保障人民群眾權益和醫?;鸢踩?。(市醫療保障局、滄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7.加強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監管破除以藥養醫機制、落實藥品耗材采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薪酬分配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等情況,強化對社會效益、服務提供、成本控制、醫療質量、運營效率、可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的考核??己私Y果作為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核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醫保撥付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作為選拔任用黨組織書記、院長和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推動公立醫院更好地履行公益職能,提高管理績效,提升運行效率。(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8.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加強對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的監管。將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嚴格執行“九不準”等相關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處罰結果記入信用檔案。(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強化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進一步健全公開公平的考核方式和科學量化的考核辦法,重點監管服務質量、服務行為、資金使用效益、滿足群眾健康需求情況,實現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項目“兩個全覆蓋”,建立考核結果與資金分配掛鉤的獎罰機制。推廣項目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加強對傳染病、慢性病、嚴重精神障礙、食源性疾病等的監測和數據分析,不斷織密監測網絡。(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滄州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0.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調處機制,推動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滄州海關、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紀委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11.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相關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根據國家出臺的健康產業發展行動綱要,做好我市健康產業體系核算工作。積極探索新型健康服務監管辦法,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通過規范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制造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稅務局、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滄州銀保監分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健全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和效能
1.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制約機制。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完善案例評查、案例示范機制,提高案件查辦水平。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探索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2.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建立抽查事項清單,健全抽查對象、檢查人員名錄庫,完善抽查細則。加大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滄州海關、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落實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建設醫療衛生機構信用信息記錄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統一歸集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紅黑名單等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公示。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主體、公開事項和時限要求,定期公開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許可、檢查、考核評估、不良執業行為和行政處罰等相關信息。落實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紅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按照國家信用聯合獎懲備忘錄要求,對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河北)歸集的紅黑名單實施聯合獎懲,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審批局、人行滄州中心支行、滄州海關、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4.落實網格化管理。開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試點,逐步推廣網格化監管模式,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推動“一格三員”(網格、管理員、協管員、督導員)規范化監管,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后復查等,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5.落實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圃O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的掛鉤機制,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的掛鉤機制。(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6.落實風險預警和評估。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提高發現問題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完善醫療質量控制與改進工作機制,對醫療質量和安全實施動態監測和超常預警。逐步對醫療衛生風險實行分級管控,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滄州海關、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7.落實權威有效督察機制。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每年對縣級政府和縣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每兩年對各縣督察一遍。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和地區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重大問題報市委、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四)加強綜合監管保障,確保監管長效有力
1.健全監管標準。積極推動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規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訂。完善醫療衛生執業資格、資源配置、服務質量、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等全流程技術標準,開展標準體系宣傳貫徹和實施,推進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監督工作。制定“互聯網+醫療健康”等醫療衛生服務新技術、新設備、新業態地方標準,加強對其規范管理和監督。(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提升信息化水平?;谌窠】敌畔⑵脚_,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應用,實現動態監管。擴大在線監測應用范圍,推進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應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保障信息安全。(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3.加強衛生健康執法隊伍建設。整合充實執法隊伍力量,加強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范化建設,完善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設備購置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于擔當的執法監督體系。(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4.加強考核問責。將縣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其綜合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掛鉤,切實提高監管效能。嚴肅查處各級監管人員失職瀆職行為,依照規定對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三、進度安排
(一)啟動階段(2020年5月至6月)??h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加快推動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機制。
(二)實施階段(2020年7月至10月)。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整合執法力量,加強政策培訓,聯合開展檢查、執法、督察和懲戒,提升執法效能和治理能力。
(三)提升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實際,結合新形勢、新要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監管舉措,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
2020年以后,逐步推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常態化、規范化。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相關措施,統一部署、協同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相關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厘清責任,細化分工,加強溝通銜接,統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落實落地。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微信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凝聚社會共識,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政策解讀:《滄州市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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